作者:星依1206发布时间:2015-08-14 16:01 1132字
就是有这样一种感觉,不管他怎样都好,只要是他,她的心口总会划过一丝沉重的压抑,霸道的叫你的全名,然后说,我想你了。
就是这样子,她完全陷进,再也不想抽身出来。
那么就不要抽身。
已经没有必要了。
“七七,我特别想说,已经忍不住了。”他突如其来的一句。
她紧张的舔舔嘴唇,“什么?”
“你别唱了,我给你唱吧。”
“好啊。”鼓舞人心的句子。
陆嘉唱的是《别哭,我最爱的人》郑智化的歌,这么古老的歌,说实话,程七七是第一次听,感觉唱的也是那么回事。
毕竟人家的歌在调上,还有什么好说的呢。
其实挺好听的,陆嘉,你的声音永远是她听不够的箴言。
总是这样不顾一切的小无趣,才会铸就更加有趣的小记忆,关于你,关于她,关于他,大家,一起的记忆,你的,我的,他的,她的,大家的,都是值得回忆的。
虽然有些事是徒劳的,虽然有些事就算做了也没有意义,虽然有些事情知道是错的却还在做。
但是,她不后悔认识他。
徒劳只能证明你有过程没有结果,而意义指的是既有过程,又有结果,最后还能深刻记住,而错误的事情在做是因为这件事情,对于某些人来说,并不是事情,却是美好。
徒劳无功又怎样,意义非常又怎样,都还是两个人,都只能看两个人的心意。
不是么。
她笑,酒窝很深的露出来,“小陆,换个歌。”
“这个好听,我再唱一遍。”
于是乎,他就踌躇满志的唱了一遍,这下程七七又开始故意讽刺他,“终归是80后的人呐,哪像我们90后,早就不听这种歌了。”特别坏的在后面还加了一句,“这个歌我从来没听过诶。”
这个时候,他如想象中的一样,故意吓唬你,装出很正经的样子,“挺好听的,我跟你说,你就是不懂欣赏。”
是啊,不懂欣赏,但是她却学会了这首。
奇怪吧。
她总觉得自己是个天才,轻而易举的记住好多事情,却猛然间发现,原来轻而易举记住的事情居然除了父母,就是他,陆嘉的任何信息。
这个叫天赋?还是刻意?真新鲜。
每个角落都有个特别独特的地方,那个地方有我们最容易见到的尘土,甚至是蚁穴,每个辛勤搬着石块的蚂蚁也都会有个很相似的动作,那个动作叫习惯。
她也开始慢慢习惯身边的他不温柔,霸道,看着自己的样子。
说不出来的温暖。
就是这样的感觉,她的心里也不再只是,哦,他是男朋友,他开始变得是个家人,所以他才会埋怨你不照顾自己,才会嚷你为什么不吃早饭,吓唬你,晚上要是再上网不睡觉的话,有鬼怪来的哟等等。
这不是家人是什么呢请问。
那么他就是家人的定义了吧。
总有一些东西不贵重,不起眼,不漂亮,不明显,但是它珍贵,它可以放到任何一个小地方,可以长时间的放着不碰,可以隐匿在最深的角落,但是只要你一想起来,这个东西的位置马上会想起,并不顾一切的找出来,完全不用费心去翻箱倒柜。
每个人都有段美好又温暖的曾经,只是到最后,坚持了也好,放弃了也好,一切安好。
请容我妄想,有你的明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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