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南子发布时间:2015-11-16 11:41 1513字
我常常觉得,南宫先生和北宸先生有一腿。而我降生的目的,就是为了拆散他们。
不为别的,就为我喜欢南宫先生。
南宫先生沉默寡言,喜欢穿领子袖口边缘都绣花的白色长袍,常安静地坐在棕色茶几旁,看草庐外大雪簌簌而落。
北宸先生却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妖孽。我用妖孽形容他,是因为南宫先生的美,乃清俊之美,而他的美,则多了几分邪魅。
北宸先生喜欢着同血一样艳的红衣,隔三差五地便外出逛红馆,回来时沾得满身脂粉味。所以在狼蛛里,大家时常调侃他们“你们怎么还不结婚啊?”
狼蛛是宛陶国太子爷麾下的秘密组织,南宫先生,北宸先生同我,则是狼蛛里的一份子。言外之意,我们仨是结伴办事的。
至于为何要结伴办事,还得从两位先生的来历说起。
未归顺太子爷前,南宫先生是个喜欢刨坟掘墓挖骨骸的疯子,北宸先生也好不到哪儿,是道上出了名的黑心裁缝。
南宫先生并不是普通的疯子,而是宛陶硕果仅存的御骨师,能够操纵入土的累累白骨,所以江湖人称白骨生。
北宸先生剪裁缝制的也不是平常的布料,而是美人皮。他酷爱皮相,虽则十指不沾阳春水,却满身血腥味。
南宫先生和北宸先生是为了制作傀儡而结盟的。
因为制作傀儡是件耗费精力的事,尤其是反人道而行的南宫先生,常年被阴气腐蚀以至于面色苍白,浑身发冷,夜半还头疼欲裂。所以他找到了我。
我唯一的用处,就是能缓解他的痛苦。
他们称我为言君。
我不是一个人,我只是一颗能化成人形的有疗伤之效的珠子。
只要南宫先生在御骨的时候带着我,他就不会因为精血耗尽而死。
听太子爷说,我是被南宫先生和北宸先生合力养大的。可惜我一出生,北宸先生正好去逛红馆了。不然我对他的情谊应该同南宫先生一样。
不过我们在狼蛛里也只是混日子,毕竟从制作傀儡就得联合三人之力(我还是先把自己当成个人看待),可以看出我们的战斗力相当渣渣。
因而太子爷常喜欢让我们做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打发时间。
比如前段时间太子爷的宠姬死了,正巧府内的一棵玉树跑到了宛陶白城一带,他便让我们前去寻找。
玉树有生死人的奇效,可惜她好端端地偏要离家出走,摆明了不想让我们清闲。
太子爷指令下达那日,南宫先生仍坐在草庐前,烹着盏楠木茶,表情看不出丝毫起伏。等传旨的差人走后,北宸先生正好从外回来。
他鬓角簪花,似嗔似怒地对南宫先生道:“南宫,你看看,你上次送我的那副骨头,都快碎成粉末了。我这皮刚套上去,就软趴趴耷拉下来……”
“哦?是吗?”南宫先生这才有了些许笑意,“看来是该出去活动活动了。”
他们悠闲惯了,这次任务,我不得不充当苦力。
我们的目的地是毗邻京畿的白城。白城城如其名,终年都被大雪覆盖,地广人稀,民风粗犷。
马车还未逼近,一股肃杀凛冽的气息已扑面而来。我高喝一声驾,马车便冲进了这个冰雪圣地。
我在一家名为“仙客来”的客栈停车,回身撩起厚厚的车帘,却见南宫先生正闭目养神,手里摩挲一个装着香料的锦囊,模样恬淡安然。
倒是北宸先生,不仅多裹了一件猩红的披风,还抱着个汤婆子。许是车外风雪喧嚣,我才探头进来,他就醒了,冲我风情万种地笑:“小言,这就到了?
我点头。他便凑过来用手捂住我的耳朵,像是心疼的样子:“哎哟,都冻坏了,你进来暖暖,别的事我去张罗。”
他身上有种温热的脂粉气,熏得我迷迷糊糊的。我对上他的眼,再次点点头,就毫不犹豫地爬了进去。
对于任何能够与南宫先生独处的机会我都不会放过,也不知北宸先生哪来的自信,敢让我同南宫先生独处。
正想着,车帘再次被撩开,
“小鬼头,”北宸先生笑,刮了刮我的鼻头才撩起车帘出去。
他这一走,我瞬间觉得车里的温度都低了。我作势靠近南宫先生,他身上氤氲着淡淡的木香,比北宸先生的纯粹温和。
“阿言,你可知道我们此行的目的?”对于我明显的取暖吃豆腐行为,南宫先生并没有阻止,只是掀起眼皮,淡淡问了我一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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